條款及細則
本版本生效日期:2026 年 9 月 15 日
定義
本公司所營運之門市、網站、網店、社交專頁、頻道,及其以實物或電子途徑發放的一切資訊,其持有權及擁有權均為本公司所有。
使用本網站前,請 閣下先閱讀本條款。一經使用本網站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內容、產品或服務,即代表 閣下同意受下列條款及細則所約束。本條款及細則不時更新及生效,敬希垂注。
一、本網站的性質
- 本網站為 Mypet Doctor 香港的品牌資訊及活動報名平台,不設網上購物或付款功能。
- 閣下可透過本網站瀏覽產品資料、遞交比賽報名,以及查閱門市及網店資訊。
- 所有實際購買行為均於本公司門市或網店(qfoodsmall.com)完成。
- 會員登記、訂購、付款、送貨及退貨等事宜,一概不由本條款規管,而受本公司網店當時生效之條款及細則所約束。詳情請參閱俏貓貓超市〈條款及細則〉。
二、產品資料及健康聲明
- Mypet Doctor 產品為寵物營養補充品,並非動物藥物,不能取代獸醫的診斷、處方或治療。
- 本網站及包裝上的描述旨在說明產品如何支援或有助維持寵物的日常健康,並不構成任何治療、治癒或預防疾病的聲明或保證。
- 如 閣下的寵物出現病徵、正在服用藥物、懷孕或有已知健康狀況,請於餵飼前先諮詢註冊獸醫。
- 請按產品標示的建議餵飼量使用,並置於兒童及寵物不能自行取得之處。
- 個別寵物的反應因品種、年齡、體重及健康狀況而異,本公司不保證任何特定效果。
三、比賽及推廣活動
- 本網站舉辦之比賽、抽獎及推廣活動,除本條款外,另受該活動當時公布之個別細則約束。如有牴觸,以個別活動細則為準。現行之〈比賽條款及細則〉載於本頁下方。
- 參加者遞交報名即表示已閱讀並同意該活動之細則及《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 參加者所遞交之相片,其使用授權範圍以該活動之個別細則所載為準。
- 優惠券及推廣優惠不可兌換現金,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另有訂明者除外),並受其列明的有效期及使用條件約束。
四、知識產權
本公司網站、網店、社交專頁及頻道所使用的所有內容、文字、圖案設計、圖像、片段、標誌、標籤或其他知識產權,均由本公司或其授權人擁有及持有。「Mypet Doctor」及「마이펫닥터」為其品牌擁有人之商標,本公司獲授權於香港使用。未經事先授權或批准,嚴禁任何人士或第三方公司使用。
五、條款及條件修改
本公司有權對所有條款及條件進行修改。經修訂的條款於本網站刊登後即時生效。本公司對所有條款及條件擁有最終的解釋權和決定權。
六、免責聲明
就下列事宜,本公司及其僱員、合約承辦商、任何第三方供應者、合作伙伴、集團聯營公司及集團所屬機構均不作任何保證,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 因任何「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損失或責任;
- 本網站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準確性及適用性;
- 本網站所提供的圖片及描述與實物之間的差異(該等圖片及描述僅屬參考性質);
- 閣下未經授權而將本網站內的資料轉載、上載、刊登、提供、張貼、發佈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予第三者,因而引致的責任、損失、後果,或違反任何政策或規定;
- 第三方網站的內容,以及該等網站處理 閣下個人資料的方法(本網站可能載有通往第三方網站的超連結,本公司對該等網站並無任何控制權)。
七、個人資料私隱
本公司如何收集、使用、儲存及保護 閣下的個人資料,載於《私隱政策》及《個人資料收集聲明(PICS)》,該等文件構成本條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網站可能使用「曲奇」(cookies)檔案,以加強保安措施、維持瀏覽狀態、提供個人化內容及建立訪客簡介。顧客如不允許使用「曲奇」檔案,可在互聯網瀏覽器上作出調整;然而,這可能令 閣下無法使用本網站的部分功能。
八、適用法律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 閣下同意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非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本條款以中文本為準;如有任何英文譯本,僅供參考。
九、聯絡我們
十、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捐贈計劃
- 本公司承諾將門市及網店所有 Mypet Doctor 產品之銷售額 10% 捐贈予香港愛護動物協會(SPCA (HK))(下稱「捐贈計劃」)。捐贈計劃已經生效,並無預定結束日期。
- 「銷售額」指顧客就 Mypet Doctor 產品實際支付之金額(已扣除折扣及優惠券後計算),不包括運費、包裝費及任何非 Mypet Doctor 商品;已退貨、退款或取消之訂單不計算在內。
- 捐款由本公司按期結算並直接捐予協會,顧客毋須額外付款。捐款收據由協會發予本公司;顧客不會就其購買獲發捐款收據,其購買亦不構成顧客本人之慈善捐款。
-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之名稱及標誌經協會同意於本網站及本公司宣傳物料使用。協會並非 Mypet Doctor 產品之製造商、代理商或保證人,亦不就任何產品作出推薦、認可或保證。
- 本公司可於本網站公布後修改或終止捐贈計劃;修改或終止前已產生之捐款不受影響。
- 本公司會不定期於本網站公布捐贈計劃之累計捐款金額。
- 如對捐贈計劃有任何查詢,請按第九節聯絡本公司。
比賽條款及細則
主辦單位:BRIGHT ZONE CORPORATION LIMITED(以「俏貓貓超市食品及保健品專門店 Q Foods Malls」名義經營,下稱「主辦單位」)。本細則適用於俏貓貓超市 X Mypet Doctor寵物大賽。
一、報名資格
- 參賽者遞交報名即聲明其為年滿 18 歲之香港居民,並確保所提供資料真實、正確及完整。
- 每人限報名一次。凡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與已接納之報名重複者,恕不受理。
- 每次報名最多可為 5 隻毛孩(貓或狗)報名。
- 報名完全免費,毋須繳付任何費用或購買任何產品。是否購買或使用任何產品,不影響入圍評選及獎項評審。
二、面見
- 完成網上報名後,參賽者須於公布之面見日,帶同已報名之毛孩親臨灣仔店或馬鞍山店完成面見。未完成面見者不會進入入圍評選。
- 面見於門市營業時間內以親臨方式進行,無需預約。名額有限,額滿即止;主辦單位不保證任何一日必定有名額。
- 面見時須出示報名確認電郵原信。店員會為每隻毛孩拍攝一段約 30 秒之介紹短片。
- 介紹短片只用於入圍評選,不會公開發布,亦不受第八節〈相片使用授權〉約束。
- 完成面見可獲小禮包乙份,每位參賽者最多兩份(貓、狗各一份),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 門市店員不參與評選。
- 面見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17 日至 11 月 29 日期間每個星期六及星期日。所有面見日期以比賽頁面公布為準;如有新增日期,會於不少於兩星期前公布。
- 報名於最後一個面見日結束。
三、入圍評選
- 報名結束後,主辦單位委任之評選團會一次過審視全部介紹短片,選出入圍毛孩 20 隻(貓、狗各 10 隻)及後備 20 隻。貓、狗分開評選。
- 評選按下列已公布準則進行,並非以抽籤或隨機方式產生:
- 毛孩於短片中呈現的健康狀態與精神(毛髮、體態、活力)
- 毛孩於鏡頭前的表現與性格(能否適應陌生環境、陌生人及其他動物)
- 毛孩與飼主之間的互動
- 各項準則之比重不予公布。評選團之決定為最終決定。
- 所有完成面見的參賽者均會收到電郵通知評選結果,包括入圍、後備或未獲選;通知將於比賽前不少於三星期發出。
- 後備只於入圍毛孩退出時按次序遞補,並以比賽前指定期限為止;逾期不再遞補。未獲遞補的後備毋須出席比賽。
四、比賽日期、地點及評審
- 比賽於 2027 年 1 月 23 日(星期六)假 AIRSIDE(香港啟德協調道 2 號)舉行。
- 評審於活動當日現場進行。參賽毛孩必須親臨現場,方可獲獎;未能出席者將不獲評審。
- 比賽當日由知名藝人組成之評審團現場評選。
- 得獎者由評審團按下列準則評選,並非以抽籤或隨機方式產生:
- 毛孩健康狀態(毛髮、體態、活力)
- 飼主日常照顧及營養習慣
- 現場表現與互動
- 各項準則之比重不予公布。評審團之決定為最終決定。
五、獎品
- 共設九個獎項:狗狗總冠軍、貓貓總冠軍、亞軍、季軍,以及最可愛、毛色最靚、最聽話、最高才藝、親善大使五個大獎。
- 亞軍、季軍及五個特別大獎共七個獎項由貓、狗一同競逐,不分品種;只有總冠軍分設貓、狗兩個獎項。
- 免費保健品供應:每月 4 盒(4 款 Mypet Doctor 產品各 1 盒,每盒約為一個月用量),須親臨俏貓貓超市門市領取。狗狗得獎者獲狗狗系列全部 4 款;貓貓得獎者於 8 款貓貓產品中自選 4 款。
- 總冠軍(貓、狗各一)之供應期為該毛孩之終生,以毛孩在世期間為限,不設年期上限。亞軍最長 10 年,季軍最長 5 年。
- 供應逐年續期,每年度供應於得獎者完成該年度出席義務後發放;已發放的年度供應不會被收回。因病患、毛孩年老、遷離香港或喪親而未能出席者,可申請豁免。
- 供應期於得獎毛孩離世時終止(亞軍及季軍則以離世或所列年期較早者為準)。供應只適用於該得獎毛孩,不可轉移至其他動物。
- 如個別產品停產,將以同類產品替代;如主辦單位不再代理 Mypet Doctor,將以同等價值之同類寵物保健品繼續供應。
- 如相關產品停產,或 Mypet Doctor 產品線於香港不再供應,得獎者可於俏貓貓超市門市,自行選擇同等價值之人用保健品代替該年度之供應。(人用保健品只供人食用,不可餵飼寵物;如需為毛孩選購保健品,請諮詢註冊獸醫。)
- 如主辦單位停止零售業務,供應即告終止。
- 冠軍毛孩之獎金及獎品最高總值超過港幣 15 萬元,按 Mypet Doctor 最高零售產品的正價計算,即每盒 HK$200。
- 總冠軍另設現金獎金:狗狗總冠軍 港幣 5,000 元,貓貓總冠軍 港幣 5,000 元。亞軍及季軍另設現金獎金。
- 現金獎金以指定方式發放;產品獎品不可兌換現金、不可轉讓。
- 得獎名單於活動當日現場公布,並於七天內以電郵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須按通知指示領取獎品,逾期未領取者視作放棄論。
六、出席義務
- 總冠軍、亞軍及季軍得獎者同意每年出席主辦單位安排之 Mypet Doctor 活動 —— 總冠軍 4 次、亞軍 3 次、季軍 2 次。
- 完成當年度出席義務,即可獲發下一年度之保健品供應。因病患、毛孩年老、遷離香港或喪親而未能出席者,可申請豁免。
七、得獎者授權書
- 得獎者領取獎品時,須簽署〈得獎者授權書〉,授予主辦單位就其毛孩之相片及影片,於全球、所有媒介作廣告及推廣用途之權利,期限與其保健品供應期相同。
- 簽署〈得獎者授權書〉為接受獎品之條件,並非報名之條件。授權書文本可於領獎前索取。
八、相片使用授權
- 參賽者就所遞交之相片,授予主辦單位非獨家、免版稅之許可,可於香港及網絡媒體使用該等相片,用於本比賽之營運、宣傳及主辦單位之品牌推廣,包括付費廣告,並可轉授予主辦單位為此目的委聘之服務供應商。
- 許可期限為自比賽完結起計 18 個月,與〈私隱政策〉所載之保存期限相同,並不會因該保存期限延長而延長。已於許可期內合法發布之材料,不因期限屆滿而須撤回。
- 本項授權不包括面見時拍攝之介紹短片;該短片只用於入圍評選,不會公開發布。
- 參賽者聲明並保證:所遞交之相片由其本人擁有或已獲授權遞交;相片內如有任何人物,已獲該人士(或其家長/監護人)同意作上述用途。如因違反本項聲明而引致任何申索、損失或法律責任,參賽者須向主辦單位作出彌償。
- 參賽者保留其相片之擁有權,並可自行將該等相片用於任何其他用途。
九、一般條款
- 主辦單位保留審核報名資格、更改比賽細節、日期、地點或獎品,以及取消本比賽之權利,並會於本網站公布。
- 個人資料之收集及使用受本網站〈個人資料收集聲明〉約束。
- 本比賽細則與本頁上文之網站〈條款及細則〉同時適用;如有牴觸,就本比賽事宜以本比賽細則為準。
- 本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本細則以中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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